当前位置:首页 > 资金申请报告 > 资金政策
资金政策
三部门发布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有关税收政策
2020-04-20 | 来源: 0 | 查看: 313

据财政部官网消息,为支持筹办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及其测试赛(以下统称杭州亚运会)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就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:


  一、对杭州亚运会组委会(以下简称组委会)取得的电视转播权销售分成收入、赞助计划分成收入(货物和资金),免征增值税。


  二、对组委会市场开发计划取得的国内外赞助收入、转让无形资产(如标志)特许权收入、宣传推广费收入、销售门票收入及所发收费卡收入,免征增值税。


  三、对组委会取得的与中国集邮总公司合作发行纪念邮票收入、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发行纪念币收入,免征增值税。


  四、对组委会取得的来源于广播、因特网、电视等媒体收入,免征增值税。


  五、对组委会按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、亚洲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(以下统称亚奥委会)核定价格收取的运动员食宿费及提供有关服务取得的收入,免征增值税。


  六、对组委会赛后出让资产取得的收入,免征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。


  七、对组委会使用的营业账簿和签订的各类合同等应税凭证,免征组委会应缴纳的印花税。


  八、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(物品)捐赠给组委会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,免征印花税。


  九、对企业、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、捐赠杭州亚运会的资金、物资、服务支出,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。


  十、对企业根据赞助协议向组委会免费提供的与杭州亚运会有关的服务,免征增值税。免税清单由组委会报财政部、税务总局确定。


  十一、对组委会为举办运动会进口的亚奥委会或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指定的,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直接用于运动会比赛的消耗品,免征关税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。享受免税政策的进口比赛用消耗品的范围、数量清单,由组委会汇总后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、海关总署审核确定。


  十二、对组委会进口的其他特需物资,包括:亚奥委会或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指定的,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体育竞赛器材、医疗检测设备、安全保障设备、交通通讯设备、技术设备,在运动会期间按暂时进口货物规定办理,运动会结束后复运出境的予以核销;留在境内或做变卖处理的,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进口手续,并照章缴纳关税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。


  十三、上述税收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

  (文章来源:中国证券网)


 北京智创未来咨询有限公司可为您提供项目前期咨询(项目投资前景研究、项目概念规划、项目策划、园区(产业)规划)、项目申报咨询(可行性研究报告、项目建议书、项目申请报告、资金申请报告、节能评估报告等)、中期项目投融资咨询(IPO上市咨询、商业计划书、企业战略研究、招商策划)、后期行业市场研究(行业研究、市场调研)等业务服务。

公司名称:北京智创未来咨询有限公司
咨询热线:400-091-1898 010-65003438 010-65000536
公司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街道东大桥soho尚都写字楼北塔A座1603室
公司邮箱:3106406223@qq.com


北京智创未来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街道东大桥soho尚都写字楼北塔A座1603室 邮编:100020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 京ICP备16029311号
未经授权禁止转载、摘编、复制或建立镜像。如有违反,追究法律责任
(function(b,a,e,h,f,c,g,s){b[h]=b[h]||function(){(b[h].c=b[h].c||[]).push(arguments)}; b[h].s=!!c;g=a.getElementsByTagName(e)[0];s=a.createElement(e); s.src="//s.union.360.cn/"+f+".js";s.defer=!0;s.async=!0;g.parentNode.insertBefore(s,g) })(window,document,"script","_qha",306048,false); (function() {var _53code = document.createElement("script");_53code.src = "https://tb.53kf.com/code/code/fe1f2515b0130f1345620fc2f4f64d4e0/3";var s = document.getElementsByTagName("script")[0]; s.parentNode.insertBefore(_53code, s);})();